《溫州市全民醫療保障辦法》政策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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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法》的參保范圍覆蓋了哪些人群? 將溫州市和各縣(市)用人單位所有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職工醫保參保范圍,并對靈活就業人員不設戶籍限制。將非從業的本市居民、取得本地居住證的居民、本市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冊學生以及中小學及幼兒園的在冊學生兒童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范圍,這樣的制度安排基本覆蓋我市全體人員。 二、《辦法》對職工醫保的繳費標準如何規定? 本市用人單位及參保人員按下列標準和方式繳納職工醫保費: 統一規定為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分別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和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費率為11.2%(含生育保險,其中單位9.2%、個人2%)的比例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 靈活就業人員參照在職職工繳費標準,可以通過銀行協議扣款、線上平臺自助繳費等方式按月向稅務機關繳納,參保所需費用由本人承擔。 三、《辦法》對達到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的醫保繳費政策如何規定?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其參加職工醫保累計最低繳費年限應屆滿20年,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按職工在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繳納相應年限的職工醫保費。 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應以辦理補繳時的上年度省社平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以用人單位繳費費率(不含生育保險)8.2%(其中住院統籌5.2%,門診統籌3%)為標準一次性繳費至規定年限;或是按月延續繳納不足年限的職工醫保費,繳費標準按同期靈活就業人員標準執行(其中生育保險不再繳納),享受在職職工醫保待遇。 四、《辦法》對生育保險的參保繳費如何規定? (一)參保范圍:本市用人單位職工、靈活就業人員應在參加職工醫保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二)繳費標準: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并實施,統一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1%。其中靈活就業人員按照上年度省社平工資的固定比例作為繳費基數,1%作為繳費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 五、《辦法》對生育保險的待遇如何規定? (一)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未就業配偶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期間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含產前檢查、計劃生育等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按我市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支付方式執行。 (二)用人單位或個人在本市正常參保繳費生育保險的,已滿6個月的,可直接申領生育津貼;未滿6個月的,可繼續在本市繳納生育保險費,待滿6個月后可回溯支付。生育津貼申領標準如下: 1.妊娠7個月(含)以上生育、終止妊娠或者妊娠7個月以下早產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其中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再增加延長產假天數的生育津貼; 2.妊娠4個月(含)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3.妊娠4個月以下終止妊娠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女職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生育津貼: 1.生育時遇難產實施剖宮產、采用產鉗助產、胎頭吸引術、臀位牽引術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六、《辦法》對特殊病門診的病種有什么具體規定? 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特殊病種門診范圍按以下規定執行,待遇標準視同住院,其醫療費用列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具體病種為:各類惡性腫瘤的治療;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腎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治療;再生障礙性貧血的治療;血友病的治療;重癥精神病人藥物維持治療;糖尿病胰島素治療;肺結核病輔助治療(限耐多藥治療);兒童孤獨癥治療;癲癇。 七、《辦法》對慢性病門診的病種有什么具體規定? 建立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門診慢性病病種暫定為:高血壓;糖尿??;肺結核;冠心??;支氣管哮喘;慢性腎臟??;慢性阻塞性肺疾??;慢性肝??;帕金森??;類風濕關節炎;阿爾茨海默??;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高脂血癥。 八、《辦法》對轉外就醫的參保人員有什么規定? (一)已辦理轉診手續或因緊急情況等到市外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發生的合規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參保人員個人自付10%,再按參保地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待遇支付。未按規定辦理轉診或不屬于轉外就醫病種范圍自行轉市外就醫發生的合規住院醫療費用,醫?;鹬Ц侗壤抡{20個百分點。 (二)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市外發生的合規門診醫療費用,無需先行自付,按參保地基本醫保待遇支付;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市外發生的合規門診醫療費用,居民醫?;鸩挥柚Ц?。 九、《辦法》對異地安置的參保人員有什么規定? 異地長期居住的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安置備案后,在備案有效期內可在備案地和參保地雙向享受醫保待遇。備案有效期內確需回參保地就醫的,可以在參保地享受醫保結算服務,其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用,按第十一點第(五)項轉診轉院待遇執行。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登記備案后,備案長期有效;變更或取消備案的時限,原則上為6個月。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備案有效期原則上為6個月,有效期內可在就醫地多次就診并享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解讀部門:溫州市醫療保障局 聯系人:鄭雯雯 聯系電話:0577-88880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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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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